国外颁发的具有签证功能的证件名单
中国公民因私前往其他国家,需要本人有效护照以及前往国家颁发的签证。做一个基本知识普及:
1)护照乃中国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颁发,一般情况下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办理。特殊情况,在上海工作1年以上并缴纳社保的非沪籍人员也可在上海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及更换护照。具体可致电上海出入境管理局,电话021-31366100.
2)签证乃拟前往国家的的驻中国领事馆签发,可在户口或者长期居住地所在片区的领事馆申请办理。具体课查看各国领事馆网站。
另外,如果有相关国家的颁发一下证件,前往该国家,不需要办理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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